地方和行业分会

中国贸促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始于50年代。为了便于开展对外工作,1956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我会的第一个分支机构-上海市分会正式宣布诞生。目前,中国贸促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50个地方分会。

1988年,为了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需要,促进中外产业部门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中国贸促会分别在4个部委和汽车总公司中成立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5个行业分会。截至到2006年底电力行业委员会成立,中国贸促会共有行业分会21家。

随着《中国贸促会改革发展纲要》及《中国贸促会系统建设规划(2006-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以其为规范的贸促系统组织机构建设已趋于完善和成熟。目前,中国贸促会共有地方和行业分会71家,分会工作人员2600余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近70%。除分会外全国贸促会系统还拥有市、地(州、盟)贸促会373家,县级国际商会664家,会员68868家。

经中国贸促会授权批准,中国贸促会地方分会可以受理出证认证ATA商事调解等业务。截至到目前为止,出证认证业务在全国贸促系统共设立了授权签发机构250多家;ATA业务授权签发机构23家;商事调解业务设立了40多家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在上海、深圳设立了分会,在地方和行业设立了19家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分会,在地方和行业设立了5家办事处。

贸促会地方、行业分支机构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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