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部(展览管理办公室)下设处室:
部长:顾超
副部长:徐延波、赵振格
1、综合处:负责展团编制的报批;编制出展经费预算决赛和核缴;安排展团人员行期、出访路线及展团出国前学习;负责部内日常综合事务和展卖品、礼品的采购与管理;负责部内办公自动化工作。
2、调研发展处(国际展览合作处):编制贸促会年度出展计划;负责与其他对口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工作,与国内外有关展览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和代理服务;研究境内展览业政策、市场、规律;收集整理有关展览行业信息,建立和管理展览信息库和展览资料室,并向国内外有关单位发布展览信息;起草本部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3、出展业务一处:负责对欧洲、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出国(境)展览工作。根据贸促会年度出国(境)展览计划,确定本地区有关出展项目展出方案、设计方案、预算方案、展团管理方案;落实本地区展览的参展企业、展团构成和展览设计施工、展品运输、展团后勤服务等工作;确定本地区展览项目展位收费标准,催收有关费用;确定有关本地区出展项目委托办展、招标办展的方案,监管承办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4、出展业务二处:负责对美洲、大洋洲、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出国(境)展览工作。主要职责同出展业务一处。
5、世界博览会事务处:根据授权,负责我国参与国际展览局事务的工作和有关单位参与世界博览会的报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我国在境外参加世界博览会中国馆的具体报批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世界博览会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在境内外举办、参加世界博览会提出建议。
6、市场服务处:策划我会自主品牌的展览会以及与其他办展主体联合举办的展览会;对有关单位在境内以我会名义举办(含主办、协办、支持等)的展览会提出参与意见;为地方展览会提供咨询,输出服务、技术及经验;组织专业培训;编辑出版专业刊物以及其他资料;承办全国性工作会议和业务研讨会、座谈会;筹办会展业国际会议的有关工作;开展展览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
7、展览管理处:依据国务院决定,按照贸促会、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本着依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的行政许可,开展对出国办展计划的项目审核和参展人员的复核审批,对出国办展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负责贸促会系统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