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建设工程仲裁沙龙第二期活动成功举办 - 中国贸促会

贸仲建设工程仲裁沙龙第二期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4-08-29 编辑:总会贸仲委 傅成伟 来源:

    2014年8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在北京举办了“贸仲建设工程仲裁沙龙”(“工程沙龙”)第二期活动,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主题召开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霁虹律师主持。 

    本期活动组织了对建设工程纠纷有丰富审理经验的仲裁员、建设工程行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企业的代表、从业律师等多方面的专家参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施行以来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如无效合同的认定和法律后果、发包人或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工程质量与工程价款之间的关系、竣工日期的确定、垫资利息、“阴阳合同”、实际施工人的优先权等,并结合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司法解释二”)展开讨论。讨论深入热烈,真知灼见频出。

    贸仲委将根据本次讨论以及征集的书面意见,整理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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